根据市教育局《2011年合肥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类: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篮球、击剑
2.科技类: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3.艺术类:西洋乐
三、报名条件
1.2011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明确报考我校的特长生,不得兼报其他同类学校
4.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2911025,2911197
四、报名资格
(一)体育类
1.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的队员(男女不限)。
2.具有篮球运动特长的学生(限男生)。
3.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击剑(重剑、花剑、佩剑)比赛中,获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的队员。
(二)科技类
740)this.width=740"> 纳格拉,清代史籍中称哪噶喇、奴古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棰击膜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