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是国家体育总局授牌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全国群众性体育先进单位、四川省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学校、四川省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集体和四川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根据攀枝花市三中招生简章,制定我校2011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及测试时间
1.条件:品德优秀,具有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的2011年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2.手续:由考生或家长持准考证、获奖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到我校报名并参加测试,报名时交一寸免冠彩色标准照二张,免交报名及测试费。
3.报名及测试时间:2011年6月15日上午8:00---12:00
4.测试地点:艺术类在图书馆考点、体育类体育馆考点和学校田径运动场考点。
二、招生项目及测试办法
(一)艺术类(满分100分)
1.声乐特长生
(1)基本要求: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必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定;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2)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①嗓音条件 5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②演唱方法 3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③音乐表现 20%。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3)相关说明:①考生可自带伴奏及伴奏带;②也可采取清唱形式,监考老师在钢琴上给出相应音高后,考生即开始演唱;③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④考生一定要自带歌谱。
2.器乐特长生
(1)基本要求:自备一首乐曲,考生现场背谱,曲目自选;乐器种类包括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打击乐器及钢琴、手风琴等(竖笛、口琴、风琴、单排键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列为考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