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31号令)的精神,本着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事业,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宗旨,中国歌剧舞剧院四川省考级委员会开展2011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中国歌剧舞剧院是经文化部批准唯一开展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文化部直属院团,也是唯一一家综合性(声乐、舞蹈、器乐、朗诵)、全国性、权威性的艺术水平认证机构。我院以擅长“表演和演奏”为主要特点,以普及实用为原则,综合表演为标准,提高规范为目的,满足社会需求,力争使音乐舞蹈艺术水平的认证更加具有科学性、群众性和公正性。
凡是通过测试合格的考生将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国家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级证书。中国歌剧舞剧院四川省考级委员会负责全省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并在各市、州设立报考站。现将考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音乐
1.声乐:
儿童歌唱、美声唱法、民族唱法(1-9级)
2.器乐:
①民族乐器设:二胡、琵琶、笛子、古筝(1-9级)
②键盘乐器设:钢琴、电子琴、手风琴(1-9级)
③西洋乐器设:单簧管、小号、萨克斯、长笛、小提琴、吉他、打击乐(1-9级)
(二)舞蹈
中国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
芭蕾舞、国际标准舞(1-10级、表演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朗诵
主持朗诵、表演朗诵(1—11级)
二、报考对象及细则
1、凡经过以上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程度者均可报名,年龄不限,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报考相应的等级。
2、报考四级以上者(含四级)须出示全国跨省考级机构颁发的前一级别证书,无证书者视为跳级,按跳级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原则上不提倡跳级。
3、报名须交3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寸彩照)并认真阅读报名简章,领取报名表。
4、认真真实填写报名表,要求如下:
1) 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准确,项目齐全。
2) 考生姓名必须与户口本一致,并请注明汉语拼音。
3) 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指导老师。
4) 参加过考级的考生需将上一级别证书复印贴在报名表后面。
5) 报名时间如无冲突,允许选报两个以上科目、级别的考试,并交相应报考费用。
6) 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本人不符者不准进入考场(准考证报名时发给考生)。
7) 如因遗漏,错填或字迹模糊出现错误由考生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及成绩评定
1、各专业均参照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出版的教材进行考核。
2、考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获基本通过以上者,可获得《证书》。不通过者不予发放《证书》或作降级处理。
3、考级证书发放时间:于考级结束后三个月内颁发证书。
四、报考收费标准
1.各科考级报名费每生每次10元,考级证书费15元,证书外壳费5元,邮寄费10元;
2.考级等级收费标准:一级40元,二级50元,三级60元,四级70元,五级80元,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九级120元,十级130元、表演级3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报名时间:3月25日至7月31日
2.报名地点:成都市文殊院街7号 成都国学馆各地、市、州报考站
3.考试时间:2011年7月—8月
4.咨询电话:028-86939526 65628006
邮 编:610000
网 址:http//www.familet.com
EM:familet@sina.com
联 系 人:赵老师
注:各类考级项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将于7月公布,外地考生可电话询问。
中国歌剧舞剧院四川省考级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