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办法
1.我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确定招收人数,招生人数列入我校统招生招生计划,人数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3%。
2.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招生方案。
3.特长生报名采用自荐和推荐的方法,可由学校推荐、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我校报名。
4.符合条件者凭有关材料(等级证书、成绩证明、比赛规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于2011年 5月31日前到我校报名(田径、艺术各学校不得兼报),填写《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 6月2日前将登记表(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基教处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由市招办向考生发放体育艺术科技专项测试通知书。
5.市教育局、市招办及我校联合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考核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考生进行体育、艺术、科技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体育类(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艺术类(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科技类(面试要点)。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6.市教育局、市招办对专业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1:1.2的比例,科技特长生按1:1的比例向社会公示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
7.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市区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8.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55%的考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9.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80%的考生,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艺术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10.科技特长生面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85%的考生,招生学校予以录取(缺额不予补录)。
11.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一律纳入统招计划,按统招生标准收费。
12.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是意向报考的体育艺术科技特色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我校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通知将通过我校网页及时发布,申报及获得报考资格的学生应注意查阅我校相关网页,并根据我校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推荐人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依据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按当年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4.本招生简章由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0513- 85058232、85058231 姚老师
网址: http://www.jsntyz.edu.cn/ E-mail: jsntyzjwc@163.com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