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琴专业要求: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
提琴制作专业要求:手工艺基础(锯、刨技术)。
⑷ 打击乐专业要求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其他打击乐乐器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考场提供军鼓一套,其它打击乐器自理;特殊乐器自备)。
五、录取原则
在名额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高低次序,择优录取。
六、学习计划、学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1、在一学年内修读专业主课满4学分【按照院历安排的授课周数,每周专业主课两课时(作曲、指挥、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限两门改题;声乐、管弦乐专业每周配伴奏一课时),每学期以2学分计】,并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上海音乐学院进修结业证书。
2、学费标准
⑴ 指挥专业为16000元;
⑵ 作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为15000元
⑶ 声乐、管弦乐、音乐戏剧专业为14000元;
⑷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民乐、现代器乐与打击乐为12000元。
3、如另需选读其他课程(选读课程形式为集体课,每科每学期以2学分计,不得代替专业主课学分),必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意后按旁听性质办理手续,持旁听证及学生证才能选读该课程。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学籍册。
4、开学后两周不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进修资格,学习期间不办理中途休学。食宿自理。
上 海 音 乐 学 院
2011年4月
740)this.width=740"> 纳格拉,清代史籍中称哪噶喇、奴古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棰击膜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