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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两类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及规范招生行为相关规定的通知》(隆教发[2011] 23号)精神,现将2011年我县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条件
(一)近三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生体育竞赛获省单项前六名、省集体前三名、市单项前两名、县单项冠军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近三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舞蹈、声乐、器乐、美术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艺术、体育方面有特殊才能及较大潜力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此类学生在招生学校初定后由县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审定)。
二、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及程序
(一) 招生学校和招生指标
隆昌一中、隆昌二中各面向全县招收艺、体特长生各20名;隆昌七中面向全县招收16名艺、体特长生;县一初中面向全县招收20名体育特长生;县二初中各面向全县招收10名体育特长生。
(二) 招生报名及测试
由学生持获奖证书和复印件于6月9、10日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负责核对学生证件;报考隆昌一中、隆昌二中的考生于6月18日到招生学校参加测试;报考县一初中、县二初中的考生于6月22日到招生学校参加测试。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办法及时间
(一)凡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学生,应填写《隆昌县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学校、招生学校认定后,取得艺体特长生资格。
(二)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水平认定由招生学校组织统一测试。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招生学校普通学生录取前进行。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时,由招生学校提出录取名单,由县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单独录取。特长生录取名单由招生学校向社会公示。
(五)隆昌一中、隆昌二中于6月20前、县一初中、县二初中于6月23日前将初录的艺体特长生花名册(含特长生资格审查表)报县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审批。
四、招生纪律和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的分管校长是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教师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学校不得私自降低标准或以特长生名义录取关系学生,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人员,要予以严厉查处;凡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三)实行公示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未经县教育局审查认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各招生学校不得以艺体特长生录取。
附件:隆昌县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表。
隆昌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