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
初试:
(1)朗诵——自备故事、散文或寓言等(任选一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歌曲一首,测试考生的音色及声乐表演能力。
(3)表演——自备个人小品,测试考生的表演感觉。
(4)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任选一项)。测试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
复试:
(1)命题小品——由主考老师命题,考生抽取,即兴构思表演。
(2)艺术特长展示——考生自备一项艺术特长方面的展示。
(3)命题朗诵——考生抽取的文字材料,当场朗诵。
三试:
(1)综合艺术素质测试——根据考生初、复试评定情况,进一步测试其综合能力。
(2)面试:文化艺术常识——回答有关艺术、政治、文化、历史等综合测试题。通过交谈的方式,全面了解考生的各种素质。
二、评分原则和方法
总分100分
初试:各项考试内容以“合格”、“不合格”评定
复试:各项考试内容以“合格”、“不合格”评定
三试:分值为100分
(1)综合素质测试分值80分 (2)面试分值20分
注:不含分值的考试项目,以“合格”、“不合格”评定,若被评定为“不合格”,即视为淘汰。根据专业总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确定专业合格名单,报经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三、录取
通过文化高考,达到学校自行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录取分数线以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列前三名者可破格录取(凡文化成绩低于本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录取分数线者,可加文化20分。若在国家级艺术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再酌情加分)。破格录取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
740)this.width=740"> 日木,羌族棰击膜鸣乐器。又称羊皮鼓。汉称羌铃鼓或羌族手鼓。流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