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是经文化部正式批准、唯一的文化部直属考级单位,也是唯一一家综合性(声乐、舞蹈、器乐、朗诵)的全国艺术考级机构。中国歌剧舞剧院是创作与演出中国民族歌剧、舞剧的国家级剧院,拥有歌剧团、舞剧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四大实体。在音乐、舞蹈、器乐等方面艺术品种齐全,人才济济,为我院院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我们利用剧院的各项优势,以普及实用为原则,综合表演为标准,提高规范为目的,使考级更加具有科学性、群众性和公正性。自编教材具有儿童化、音乐化、趣味化,突出以“表演和演奏”为侧重点,鼓励在教材规定的范围内可自行创造表演性节目,为教师们提供了灵活、宽松的教学空间。并根据我院擅长为主的特点,为满足社会需求,我们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普及实用为原则,综合表演为标准,提高规范为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31号令)的精神,本着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事业,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宗旨,中国歌剧舞剧院重庆考级委员会决定开展2011(暑期)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凡是通过测试合格的考生将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国家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级证书。中国歌剧舞剧院重庆考级委员会负责重庆市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现将考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音乐
1.声乐:
儿童歌唱、美声唱法、民族唱法(1-9级)
2.器乐:
①民族乐器设:二胡、琵琶、笛子、古筝(1-9级)
②键盘乐器设:钢琴、电子琴、手风琴(1-9级)
③西洋乐器设:单簧管、小号、萨克斯、长笛、小提琴、吉他、打击乐(1-9级)
(二)舞蹈
中国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拉丁舞、街舞。
(三)朗诵 (1—11级)
二、报考对象及细则
1、凡经过以上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程度者均可报名,年龄不限,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报考相应的等级。
2、报考四级以上者(含四级)须出示全国跨省考级机构颁发的前一级别证书,无证书者视为跳级,按跳级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原则上不提倡跳级。(予以承认颁发单位的证书:中国歌剧舞剧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3、报名须交3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寸彩照)并认真阅读报名简章,领取报名表。
4、认真真实填写报名表,要求如下:
1) 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准确,项目齐全。
2) 考生姓名必须与户口本一致,并请注明汉语拼音。
3) 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指导老师。
4) 参加过考级的考生需将上一级别证书复印贴在报名表后面。
5) 报名时间如无冲突,允许选报两个以上科目、级别的考试,并交相应报考费用。
6) 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本人不符者不准进入考场(准考证报名时发给考生)。
7) 如因遗漏,错填或字迹模糊出现错误由考生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及成绩评定
1、各专业参照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出版的教材进行考核。
2、考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通过、基本通过、不通过,获基本通过以上者,可获得《证书》。不通过者不予发放《证书》或作降级处理。
3、考级证书发放时间:于考级结束后三个月内颁发证书。
四、报考收费标准
1.各科考级报名费每生每次10元,考级证书费20元。
2.考级等级收费标准:一级40元,二级50元,三级60元,四级70元,五级80元,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九级120元,十级130元、表演级3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一村111号 四川日报社重庆记者站四楼
3.考试时间:2011年8月20-8月30日
4.咨询电话:023-67691057
邮 编:400020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注:各类考级项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将于8月公布,考生可电话询问。
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重庆考区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