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康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永政发[2011]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校有关特长生招生推荐、录取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推荐对象:
1. 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地)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田径项目个人前六名的考生(仅限2009学年,2010学年)或篮球项目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仅限2010学年)。
4.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方为有效,其中第一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二、计划录取名额:
1. 体育特长生:
①田径项目4人;
②篮球项目4人(男、女各2人)。
2. 艺术特长生4 人。
3. 其他特长生4人。
三、录取条件与办法:
1. 专项综合测试合格(含专项水平确认)。
2. 学业考试成绩要求:
A. 体育特长生:
①田径项目:专项获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前三名的考生,按专项名次由高到低录取,但其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若专项前三名考生录取不足,则从专项四至六名的考生中录取,但其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我校招生综合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且按学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②篮球项目:专项获市(地)级以上团体前三名主力队员,其学业成绩不低于我校招生综合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专项成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B. 艺术特长生:
其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我校招生综合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在专项综合测试合格者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个项目录取不得超过2人)。
C. 其他特长生:
其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我校招生综合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个项目录取不超过2人)。
四、 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学生本人申请,任课教师推荐,经考生所在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户口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人一袋)需在5月26日下午4:30前送交永康一中教务处。
2. 5月28日上午8时开始专项综合测试,测试地点设永康一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专项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永康一中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3. 符合录取条件(专项综合测试合格,2011年学业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由永康市招生办录取,录取后在永康一中校园网上公布。
永康一中
2011年5 月20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