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要学术思想和观点被他人认可的情况:指他人在正式发表的科学论文、专著、教材中正面引用完成人提出的学术思想、观点、方法,或被有关实验、实践所证实的情况,包括引用文章的质量、数量,引用文章发表刊物、引用内容及学术界的公开评价等。定量评价分为四个等级:A.被音乐界公认和广泛引用或验证;B.被音乐界承认、引用或验证;C.被音乐界部分引用或验证;D.尚未被音乐界引用或验证。
5.主要论文发表刊物和专业著作的影响:指刊登主要论文的公开发行学术刊物、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影响和地位。定量评价分为四个等级:A.权威刊物或音乐学科最有影响刊物、专著;B.音乐学科重要刊物、专著;C.一般学术刊物(含增刊)、专著;D.未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6.对推动科学发展或满足国家发展需求的作用:指对音乐学科或相关学科发展的影响,如解决重要基础科学问题,形成新的分支学科,促进了相关学科的发展。定量评价分为四个等级:A.有重大作用或影响;B.有重要作用或影响;C.作用或影响一般;D.基本没有作用或影响。
上述评价指标大部分需要借助实施细则来明确评价等级,大多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与同行评价法联合使用效果较好。评价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专项评价、重点人才评价、课题评价等,用于常态的个人科研绩效评价,或成本较高,或容易流于形式而失去评价的意义。
二是中国青年报与中国科学评价中心联合研发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竞争力评价指标权重”。虽然也属于成果评价,但侧重于指标的量化。一级指标设有投入、产出和效益三项,下表列出的是产出项。该评价指标选择标准较高,其中的分类标准、权重配置、量化比例关系的确定等,既可供音乐学科借鉴,又能看到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差距:
三、音乐科研评价指标的综合考量
音乐科研评价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反映音乐工作者在科研中的贡献与价值。评价体系中所设置的评价指标涉及到各种形式和各种属性特征的音乐科研活动,直接和奖励机制、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相联系,具有很强的科研导向作用,应该符合简单化、易于操作的原则,且要避免评价的偏颇。
上表可作为考核指标内容设计的参考,但有几点问题可以斟酌:
1.“评价指标说明”的各项中,不同级别的内容又有不同等级的划分。实际设计中可以将表格纵横展开,分别给予不同的权重;研究者在同一项目中又可能处于不同的名次排列,可设计简单的排名权重计算公式,以便客观地评价每个人在成果中所起的作用。
2.评价指标第4项“学术论文”在评价权重和选择刊物上各单位有别。通常与音乐类相关联的“国际性专业学术刊物”主要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AHCI》)等收录的期刊;音乐学科“中文核心期刊”采用最多的是南京大学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列出的期刊等等。这些核心期刊定期公布入选细目,所选期刊按统计方法计算出的评价指标较高,学术影响较大,可以通过网络等途径方便地检索到。
3.评价指标1~9项属于显性科研能力的评价部分,以知识创新性为主;第10项属于隐性科研能力及转化形式的评价部分,第11项属于对传授知识的科研活动的评价。
4.评价指标10~11项在现行科研考核中普遍有争议,大多不计入科研考核范畴,而简单地划入艺术实践或教学实践范畴,这可能会使部分教师在此环节上的研究能力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价。这两项指标能否列入科研评价的范畴,需要对隐性科研能力和传授知识的科研活动的了解和认同,也是对传统观念的重要挑战。如山东艺术学院明确规定:“演唱、演奏不能作为科研成果”,“曲谱集不能作为科研成果统计,曲谱兼文字研讨或评述,两者兼而有之的,每本书中文字不足30000字的,不能作为科研成果统计”。又如中国音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中,只将中国音协金钟奖理论评奖列为科研成果,并给予再奖励。
5.评价指标第11项“传授知识”中的科研能力评价与传统意义上的教学能力评价是有区别的。教师在传授知识的科研活动中所体现出的能力是间接的,它与1~10项教师自身的评价指标相对应,但权重应适当降低。在实际运用中,学生的初始素质、各方面的环境因素等可能会对评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6.艺术活动评价要避免滥竽充数的现象,各级评价机构或单位应该有相对明确的比赛级别界定。如武汉音乐学院科研处、艺术实践处公布了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项目,其中,一类比赛20项,二类比赛38项。而一般单位所指的国家级、部级比赛则主要包括: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成果奖(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华表奖(广电部)、国家舞台精品工程(文化部)、中国艺术节“文华奖”(文化部)、中央电视台主办的全国性比赛(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限于篇幅,本文对音乐学科科研能力评价特殊性仅进行了初步的探索,诸如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在音乐科研中的不同表现形式,模仿创新和理论创新的相互关系,科研能力评价过于突出文本化的外在表现,评价指标过于强调数量化和简单化后对音乐科研带来的隐患等问题尚待后续研究中详细论证。本文的主要意义是提出音乐学科科研能力的特殊性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建立和完善适合音乐学科发展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评价机制、评价标准、评价体系,必将极大地促进音乐科研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虻,陈达波,李姝.怎样做好音乐科研课题[J].音乐探索,2010(1):82-85.
[2]卢秉福,霍丽华,陈长喜.高校教师科研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科技与管理,2010(4):133-136.
本文作者为李虻,李姝,请勿将本文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