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辽宁省丹东市人。现任沈阳音乐学院民乐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琵琶专业委员会会长,辽宁省音乐家协会理事,日本—北方音乐交流—MUSIC 织音组织成员,沈阳师范大学戏剧艺术学院客座教授。
1970年—1977年任丹东市歌舞团演奏员。1978年3月考入沈阳音乐学院民乐系琵琶专业,接受系统的音乐教育。1980年参加“上海之春”全国琵琶比赛获三等奖。1982年毕业留校从事琵琶教学工作。同年参加由文化部举办的全国民族器乐观摩比赛,荣获优秀表演一等奖。1989年获辽宁省委、省政府颁发的“1980年—1989年优秀文艺成果奖”。曾出访美国、法国、英国、爱尔兰、日本、韩国、泰国、朝鲜 、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多次代表中国参加在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举办的国际艺术节和音乐节。数十次赴日本参加文化交流活动,举办多场独奏音乐会,被日本报界称为“具有魔力的实力派琵琶演奏家”。
获奖情况:
1980年5月获“上海之春”全国琵琶比赛三等奖;(主办单位:文化部、上海市文化局、中国音乐家协会上海分会)
1981年12月获辽宁省专业艺术团优秀民族乐器演奏员称号;(辽宁省文化局、辽宁省音协主办)
1982年8月获全国民族器乐独奏观摩演出优秀表演一等奖;(文化部主办)
1989年4月获辽宁省委省政府颁发的“优秀文艺成果奖”;(辽宁省委、省政府主办)
1991年获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颁发的辅导一等奖;
1997年9月被沈阳市人民政府评为沈阳市优秀教师;
1998年3月在辽宁省艺术院校1993—1997年度优秀教师评奖中,被评为二等奖;(辽宁省文化厅主办)
2000年9月获沈阳音乐周优秀演奏奖;(沈阳音乐周组委会、辽宁省文化厅)
2002年5月被辽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评为“辽宁文艺之星”(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
2002年8月被文化部聘为中国青少年艺术大赛第一届民族乐器独奏比赛评委。(文化部主办)
2002年12月获文化部颁发的第四届“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
2003年7月担任辽宁省民族管弦乐学会琵琶专业委员会会长;(受聘于辽宁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2005年10月被文化部聘为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二届民族乐器演奏比赛评委。(文化部主办)
出版的书籍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学生常用乐器演奏指导》(与赵松庭、金石、唐毓斌等人合著)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1994年4月出版;
《琵琶演奏中的噪音问题》(《乐府新声》2000年第四期);
《琵琶文曲之鉴赏》(《乐府新声》2001年第一期);
《琵琶独奏曲〈春蚕〉解析》(2001年《音乐生活》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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