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上海音乐学院山东考区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 钢 省文化厅文化科技与法规处副处长、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主任、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会长
副主任:杨小麒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山东考区工作委员会主任、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周克岭 山东省艺术人才职业培训中心主任、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秘书长: 庞俊岭 上海音乐学院山东考级办公室主任、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于媛媛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活动部主任
分赛区负责人:
济南赛区:杨小麒(兼)
青岛赛区:张 漉
二、 参赛专业、要求和方式:
1、参赛专业:器乐、声乐、朗诵,节目形式不限。
2、比赛分组:同一种专业、同一个级别分一组。
3、节目要求:曲目为各考级机构出版发行的教材,级别一级至十级;专业及表演文凭级,参赛曲目自定,鼓励创作。参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声乐专业可以使用钢琴或伴奏带伴奏,使用钢琴伴奏请在报名时注明,使用伴奏带请自备。
5、器乐专业一律不使用伴奏。
三、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表演奖;特别优秀的颁发评委会大奖;获得评委会大奖和一等奖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比赛组织工作
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赛务组织:
1、参加大赛的选手请填写报名表,按各赛区规定时间内报送各分赛区,报名表可从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网站
下载。
2、参赛费用:
报名费:器乐、声乐、朗诵每个20元。
参赛费:器乐作品、声乐作品、朗诵作品每个220元,重奏、齐奏、重唱、合唱每人100元。
五、奖项公布:
比赛结束后,评奖结果将统一在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网站
公布。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分赛区组委会联系。
济南赛区:
联系人:杨小麒(13325127683)、韩秀媛(13280017001)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050093
地址:济南市经二纬三路19号后楼415室
邮编:250001
青岛赛区:
联系人:张 漉(15668426143)
联系电话/传真:0532-85813145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127号(青岛市少年宫东部分宫)
邮编:266071
2011山东省艺术考级“青少年音乐大赛”组委会
二○一一年九月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