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九、录取
(一)拟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中专业课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中专业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不低于50分;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没有接到考生考试档案和未确认待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性质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研究生录取性质按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破格及单独考试的考生一律作为计划外录取。
(三)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政审意见,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预计5月中旬)。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