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角:指弹片触弦时与琴弦之间形成的角度。主要有:
(1)斜下方:弹弦各指向所弹各弦的斜下方(向内或向外)方向用力发音。以这种角度弹弦,弹片对琴弦自上而向斜下方形成了一定的压力之后发音。声音相对坚实有力、颗粒性强。大指扎桩摇时所用的“劈”即是向琴弦内侧斜下方的角度弹弦。
(2)平行:弹弦各指与所弹各弦呈平行方向(向内或向外)用力发音 以这种角度弹弦,弹片对琴弦是横向用力,压力相对减弱(如连托、连抹等),声音较为平缓,用在某一指法连续使用时使得音与音之间更为连贯。大指悬手摇时一般都以平行的角度弹弦。
(3)斜上方:弹弦各指向所弹各弦的斜上方(向内或向外)方向用力发音。大指扎桩摇时所用的“托”即是向琴弦外侧斜上方的角度弹弦。古筝的其它指法以这种角度弹弦,弹片对琴弦自下而向斜上方提起,典型的发音效果会有两种:一种是类似于拉弓射箭的弹法,手指将琴弦向斜上方提起,利用反弹力放开该弦,发出饱满、浑厚的音响效果;另一种则在向斜上方提起时,以有利于最弱的力度弹弦来产生飘逸、纤巧的音色。
4.速:指弹弦时的速度。分为手指预备产生的速度和手指不预备产生的速度。
(1)手指预备产生的速度:弹弦发音之前,手指在琴弦上有一个停留的过程来进行预备,弹弦的速度也随之被缓冲,发音相对徐缓、柔和。使用摇指演奏弱起的旋律时一般会用这种预备的方法。
(2)手指不预备产生的速度:手指弹弦时在弦上没有预备过程,而是在触弦的同时发音,直接发力的动作带动弹弦的速度,声音较为率直、明亮。使用摇指演奏激情的旋律时大多会用此法。
5.力:指弹弦时的力度。由于发力源和发力动作的不同,力度的大小也相应会有多种变化,大致的分类有:
(1)身体动作带动的力度。
(2)大臂动作带动的力度。
(3)小臂动作带动的力度。
(4)手腕动作带动的力度。
(5)大关节动作带动的力度。
(6)小关节动作带动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