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网上报名容易出错的事项:
(1) 报考类别的选择: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定向生为公费,档案留在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或考生本人提供,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定向及培养培养的考生须在正式录取前(2012年4月底)将定向或委培协议提交研招办,该协议由招生单位、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考生如录取后档案不调入我校者,一律不享受公费及奖学金待遇。MBA、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全部为培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其档案不转到学校。
(2) 证件号码不一致: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由于填写身份证号码错误将导致不能参加考试。
(3) 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不一致: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务必保证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一致,否则在教育部的录取检查时将影响考生的录取。
(4) 毕业年月不符合要求: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填写毕业年月时请以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年月请填写2012年06月或2012年07月。填写毕业年月与毕业证书上的不一致将影响考生录取。
(5)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信息填写错误:如证书上号码不唯一,则证书编号请填写注册号;如无注册号,请填写证书上由发证院校(科研单位)编排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等。特别注意:证书号不是证书本身的号码。
(6) 推免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报名点”错误:推免生请务必选择考生本人所在地考点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才能在当地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7) 报名信息中出现的英文、数字等,如证书号、联系方式、E-mail地址等应使用半角方式录入。
(8)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9) 报考我校MBA、MPA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3307金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同时考试方式应选择“管理类联考”、报考类别选择“自筹”或“委培”。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