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条件严格按教育部《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教学司〔2011〕16号,附件2,见http://yz.chsi.com.cn/kyzx/kydt/201108/20110818/227337838.html)执行。
报考我校的考生,还应满足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1)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专业课考试科目如果是分专业方向设置的或可选的,请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要求选择一种。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我校个别专业按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5) 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也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本科生报考。
(6) 我校个别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7)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8)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