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院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规定的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自筹经费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用人单位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