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请选择“教育博士”,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报考院系所选择“研究生院”,指导教师选择“暂未定”。
4.报名者须于2011年12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主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的证明;其他可以表明其具有相当成就的证明;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7)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校级领导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以上材料经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审查,审查结果将在2011年12月30日前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考试。准考证不再寄发,考生于考试前一周从网上下载即可。
五、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学生发展与教育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日语或俄语),教育学,发展心理学;
中小学学校领导与管理方向、高校领导与管理方向考试科目:外语(英语、日语或俄语),教育学,教育管理学。
各科考试均为笔试,时间均为三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外语考试不含听力,不指定参考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参考书可点击此处查看。
初试时间:2012年3月10日、1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内容在初试时通知。
六、录取
教育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