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博士研究生采用在职攻读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3—4年。其中前两年采用短期集中方式授课,完成课程阶段学习;课程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课程学习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按照教育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校将聘请校内知名专家授课,开设前沿性和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举办高层次的学术研讨。学校将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教育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
教育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培养,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
八、学费
教育博士研究生不享受 “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学费共计10万元。学费分两阶段缴纳。新生入学时缴纳课程阶段学费6万元,论文开题前缴纳论文阶段学费4万元。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主楼A区211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人:苏老师,王老师;咨询电话:(010)58806414 ;办公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211A;
北师大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邮箱:zhyxw@bnu.edu.cn;
北师大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