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高考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10 10:5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是我校下属的22个学院之一。2012年,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音乐表演计划30人 |
钢琴 |
四年制 |
声乐(美声) |
五年制 |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四年制 | |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 |
四年制 | |
多元音乐启蒙 |
四年制 |
说明:音乐表演专业招生不做分省计划。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预录考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2011年参加高考因舞弊或其他原因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从被处分之日起,至高考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2、缴费:按北京市审批标准,我校专业测试收取初试费100元/生,复试费80元/生,三试费(乐理和视唱练耳)80元/生。其中,初试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二试、三试费根据考试进度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3、报名材料: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初试费用缴纳后,用A4纸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按要求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并依次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参加考生所在省统考的合格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报名表》后。报名材料无需提前邮寄,请妥善保存,于报到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