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在线 >> 音乐联考 >> 黄山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黄山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10 14:4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三)、合格证发放:除本省有明确要求的,不超过1:6发放合格证。

  (四)、专业考试结果: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于4月1日前发给专业成绩合格通知书(并开始接受查分,网址www.hsu.edu.cn)。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

  六、文化考试: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排序原则:凡持有我校艺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学前教育(美术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八、安徽省内艺术类(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招生执行《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认可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九、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邮编:245041  联系电话:0559-2546568 网址:http://www.hsu.edu.cn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