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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名单确定
录入时间:2012/1/10 14:0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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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名单确定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专业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音乐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名单确定办法计划如下:

  1、初试成绩(总分100分)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音乐学专业主项60%,副项40%;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原始成绩排名。

  2、复试成绩(总分500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专业名称
分值比例
音乐学专业
主项45%、形象5%、副项25%、视唱8% 、练耳8%、乐理9%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方向)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
主科75%、形象5%、视唱6%、 练耳6%、乐理8%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主科80%、视唱6%、练耳6%、 乐理8%

  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下旬登陆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查询专业复试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四天内拨打(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电话咨询。成绩公布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划线,考生可上网查询成绩单和合格信息。

  4、专业合格名单的确定

  依照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其中,音乐学专业分省份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3;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合格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3;音乐表演专业(声乐、钢琴、器乐方向)分招生专业方向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比例原则上为招生计划的1:2(器乐方向根据器乐种类按此比例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与专业合格信息一同公布。

  其他事宜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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