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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2012年高考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11 16:2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3.考试办法

  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初试科目和办法

  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曲目任选一首。

  经过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于复试当天(初试结束后第二天)早晨八点前在考点指定位置公布。

  (3)复试科目和办法

  凡取得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并参加复试。

  A、科目一:视唱;

  B、科目二: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自选曲目一首(与初试不同);

  C:加试科目:除主试科目以外的其他特长展示。

  4.成绩查询

  对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于2012年4月10日前发放“中国矿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发证比例4:1。考生也可于4月1日后登陆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cumt.edu.cn)查询成绩。未收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为校考成绩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录取规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含数学)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划定的本科控制线(未设置省统考的除外),并以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中,按照校考成绩排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

  按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的规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800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招生办;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本科招生办公室)

  0516-83591999(艺术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6-83590270(校招生监察办公室);

  招办网址:http://zs.cumt.edu.cn

  七、其他说明

  1.江苏省考生不参加校考,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代替校考专业成绩。

  2.考生必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初试考场;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超过规定考试时间三十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考试用品自带,食宿自理。

  4.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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