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12 16:49: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七、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考试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写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初试费和复试费。
八、专业考试的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
专业
类别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2012年) |
考试时间(2012年) | |
美术类
音乐类
舞蹈类 |
喀什市 喀什师范学院 |
3月8日-9日 |
3月10日—11日 | |
阿克苏市 阿克苏艺术学校 |
3月1日-2日 |
3月3日 | ||
库尔勒市 库尔勒市二中 |
2月23日-24日 |
2月25日-26日 | ||
奎屯市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
3月7日、8日 |
3月9日 | ||
昌吉市 昌吉学院 |
音乐 |
2月29日、3月1日 |
3月2日 | |
美术 |
3月4日-5日 |
3月6日 | ||
乌鲁木齐市 新疆师范大学 |
音乐 |
2月26日-27日 |
2月28日 | |
美术 |
3月1日-2日 |
3月3日 |
注:舞蹈类专业考试全部在喀什师范学院进行。
九、专业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口试。
2、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器乐(键盘)作品各一首、舞蹈、视唱、练耳、口试、基本乐理(汉语言考生)。
3、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即兴表演、舞蹈节奏感、舞蹈表演状态、体测(身高、腿长、臂长)。
4、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初试后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参加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
5、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自理,美术类专业考试所用画具,音乐类专业考试所用伴奏乐器(除钢琴外)资料均自备。
6、取得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十、录取规则
1、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各省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美术、音乐专业的山东、河南、甘肃考生必须参加本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考试,取得统考合格证(或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我院不单独组织校考。
3、考生总分为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如总分成绩相同或接近,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5、如文化成绩特别优秀,则适当照顾专业成绩。
6、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一、收费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建平 0998-2892165
阿布都如苏里·阿布来提 0998-2890018
艺术系咨询电话 0998-2892408
学院招办咨询电话: 0998-2892386(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网址:http://www.kstc.edu.cn
喀什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