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13 14:0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4、报名准备:
(1)需现场报名的考点,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2)北京考点的考生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tu.cwu.edu.cn:9081进行网上报名并上载照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4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考生一旦报名后,报名考试费原则上一律不予退还。
5、考试必备: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其它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6、考试科目及要求:
(1)艺术设计 ①命题素描 180分钟 ②命题色彩180分钟
(2)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
初试:①口试 ②形体测试(自备泳装)
复试:①台步表演(自备服装、配饰、音乐)②才艺展示(自备音乐)
*考生参加初复试一律不许化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①自我介绍(1分钟) ②自备稿件朗读(3分钟)
复试:①指定文艺作品朗读 ②指定新闻播读 ③即兴口语(2分钟)
④特长展示:曲艺、唱歌、跳舞等(自备音乐磁带或CD盘)
*考生参加初复试一律不许化妆。
(4)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
初试:①身体条件测量(自备体操服、练功鞋)
②舞蹈表演(3分钟之内、音乐、服装自备)
复试:①基本功展示 ②命题即兴表演 ③特长展示 ④口试
*考生参加初复试一律不许化妆。
7、成绩公示及合格证发放
(1)2012年4月5日以后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stu.cwu.edu.cn:9081查询成绩并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后提交专业方向志愿,考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同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业志愿信息的考生,一律按自愿服从专业方向调剂处理。
(4)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的考生,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8、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方向)三个专业按照高考和校考的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2)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录取。(3)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美术类三个方向的湖南省考生省美术联考成绩合格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与省美术联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4)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学校将按统一的艺术设计专业使用综合分排序录取;结合考生的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采用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志愿级差1.5分,不予累积。(5)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