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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江西省)
录入时间:2012/1/29 14:3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八、专业成绩构成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业200分,视唱、模唱100分。

  2.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总分300分。其中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九、录取办法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线,同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考试成绩×40%)。

  十、政审、体检

  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全国高校招生要求统一执行。

  十一、复查

  为确保考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536号 邮编:028043

  学校网址:http://www.imun.edu.cn

  内蒙古民族大学招生办 联系电话:0475-8313584   E-mail:mzdxzsb@163.com

  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8314164 E-mail:yishu8314164@163.com

  内蒙古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8314175 电子信箱:mdmeis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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