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2012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录入时间:2012/1/30 14:1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浏览量:517
根据全国艺术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艺术硕士(MFA)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我院2011年报考2012级艺术硕士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情况,确定我院2012年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的入学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83分。现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如下:
美术:(35人)
郭青杰 韩学宁 李素艳 贺 莹 汪荣强 李 娟 王 然 陈斐鹏 周子牛 赵春修 李 宁 邵 莉 黄 宇 杨 迪 袁博生 马 龙 张 燕 杨 刚 郑超文 宋卫国 张向丽 赵远方 臧运才 张 琳 韩 晶 翟婉冰 杨旭光 李 博 朱烜赫 魏春雷 李东星 敬兴娟 廖江华 赵 静 郝邦义
戏剧:(9人)
黎 菲 刘振艳 曹 玥 薛 伟 袁 莹 褚江川 刘 军 杜雨莎 张鑫
戏曲:(1人)
魏 强
请以上考生于2012年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快件方式寄(送)达我院,逾期未收到以下材料或材料不全者不安排参加复试。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有学位者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人艺术简历及自我推荐书:不少于600字;
(4)美术领域考生提供美术创作作品照片3—5张;
(5)戏曲、戏剧领域编剧方向考生提供剧本创作作品至少一件。
●说明:
(1)《资格审查表》必须注明所报专业和方向;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审查发现后一律不予录取,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招生办收 邮编:100029
请以上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试费200元,于2012年2月12日—14日来我院参加艺术硕士入学考试的复试。
●注意事项:
1、复试地点: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教学楼
2、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复试通知”“复试流程”以及“复试工作方案”中有关“复试的程序、方式、时间”、“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等内容;
3、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4、所有考生请于考试前一天即2月11日到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熟悉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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