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70人,其中非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
分省计划为:河北3人、内蒙古5人、辽宁2人、吉林2 人、黑龙江1人、湖北5人、湖南5人、广西5人、海南1人、重庆3人、四川3人、贵州5人、云南5人、西藏3人、甘肃1人、青海3人、宁夏3人、陕西1人、新疆6人,新疆兵团2人,其他6人。
三、生源范围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条件参照《武汉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学历条件。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7.报考我校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西医结合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只能报考(105126)中西医结合临床和(105127)全科医学两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往届毕业生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医学检验专业除外)。
五、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考生须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领取网报校验码。
2.报名材料
考生将《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13年11月22日前寄(送)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