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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舞蹈学校2011年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31 21:0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上海市舞蹈学校2011年招生简章

  上海市舞蹈学校简介

  上海市舞蹈学校成立于一九六O年,二OO二年经上海市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目前设有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专业。学校自一九九三年起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谭元元、黄豆豆等一大批优秀舞蹈人才,在国际国内舞蹈界享有盛誉。

  2011年招收新生名额及条件

  课程设置

  芭蕾舞(七年制):基训、双人舞/编舞技法、足尖与技巧、现代舞、外国民间舞、中国民间舞、毯体、剧目排练、实习演出

  中国舞(六年制):基训、中国民间舞、毯体、身韵、技巧、现代舞、剧目排练、实习演出

  国标舞(四年制):摩登、拉丁、芭蕾、现代舞、剧目排练、实习演出

  公共文化科目: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地理、政治、基础音乐、艺术欣赏、信息技术基础、心理健康教育

  报名考试要求

  热爱舞蹈事业,遵守学生守则,五官端正,比例匀称,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无内脏、骨骼等病,全国各地在校适龄学生,同时招收适当比例的留学生。

  报名时请交二张一寸当年照片,本人户口复印件,学生联系手册复印件,并准确填写考生情况、联系地址。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

  专业考试时,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节目音乐道具、文化考试用品自备。

  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费:8元,专业考试:初试 60元、复试 80元、总复试 80元,文化考试:60元(票据由沪财政部门统一发放)。考生考试期间的考试用品、吃住行等其它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程序

  考生报名后进行初、复试,当场通知复试名单进入总复式,总复式通过者参加文化考试及身体检查。合格者学校将在一个月内发出录取意向书。经双方确认后报上海市教委审批、考生所在地盖章备案后,由市教委统一发放、本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不得对考委及考试相关人员进行请客、送礼,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家长须知

  填写报考单:按要求正确填写各项内容、贴上一寸照片,并在备注栏填写报考专业。进入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

  初试结束后,考生将被明确通知是否参加复试、总复试,参加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在指定日期准时来校报考。总复试考试日期以考生拿到的总复试通知单为准。

  考试时间及项目

  文化、专业考试评分及录取

  专业分数按高分至低分排名划线。凡在线内的考生,如有文化分数不上线者(加分后仍不上线的)、体检不合格者(经复查确认有异常的),则不予录取。文化录取线划分标准:按参加文化考试人数的1:1.5比例划线,专业优异者,文化考试分数可加20分。

  学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录取生一律收费就学。学费每学期4000元。住宿、医疗、教具、伙食、学杂费等具体收费数目在录取通知事项中说明。

  奖学金制

  本校实行奖学金制,分上海市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两部分。奖学金直接与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专业、文化成绩挂钩,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最高奖学金4000元,奖学金总比例占在校学生的50%。评定标准在《学生手册》中详细说明。学习特别优异者,将获得上海市政府特殊艺术人才基金奖励。

  帮困助学金

  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政策,学校设立了帮困助学金制度,在册学生除毕业班外,每人每学年享受1000元国家普惠助学金(其中农村、城市低保、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享受1500元,并可享受学费及书簿费标准每学年每人补助4600元)。此外,家庭经济困难但不享受其它专项帮困(国家普惠助学金除外)的在册学生可申请校内帮困补助。具体详见《舞蹈学校帮困助学操作细则》。

  学籍管理

  凡经上海市教委备案在册的学生,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校学籍。每学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学期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复学手续,或因故退学、受到开除学籍处理者,则取消学籍。具体细则详见《学生手册》。

  试读期限

  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甄别制,试读期为一年。凡专业主课成绩考核不合格或四门以上(含四门)成绩考核不合格者、身体不适应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予以甄别,退回原籍。

  毕业指导

  在校生完成学校课程设置规定的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由上海市教委统一颁发中专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结业证书。学生毕业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不包分配,自主择业。学校将向全国各地专业院团、社会文化单位推荐。毕业生也可依据个人意愿,按照国家高考政策,报考各类高等艺术学院。

  学校地址、交通

  学校地址:上海虹桥路1674号(靠近水城路)

  交通路线:

  静安寺:57路 人民广场:925、48路 外滩:945路 浦东:936路

  梅陇:757路、莘仙线

  上海火车站:941路、地铁3、4号线转925、57路等

  上海南站:地铁3号线转925、57路等

  虹桥机场:941、925路 浦东机场:机场1—7线

  咨询电话:021—62759603 传真:021—62759603

  学校网址:www.sta.edu.cn

  监督电话:021—62087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