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4 11:1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五、录取办法
1、凡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美术类考生若已参加上海市美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320分及以上者,可免试我院专业加试。
2、报考我院自主招生批次的考生: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录取时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总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 + 专业加试分数 + 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
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美术类320分以上免考专业加试的学生,专业加试分数 = 美术统考成绩*100/450。
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按专业加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或没有的考生、三校生
根据2012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划定资格线。线上考生按艺术门类,依据专业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加分政策:加分条件(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成绩计入合成总分。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5 |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者 |
20 |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
18 |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
12 |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
5 | |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
15 |
上海市教委 |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
20 |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
10 | |
华侨、归侨子女、少数民族 |
5 |
民政部门 |
烈士子女 |
10 |
学院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达尔文路188号
(地铁2号线张江高科站南800米)
招生咨询:021-50273988,50273668,50271101×1607,5027110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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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及学生作品详见学院网址: http://www.shfilmart.com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