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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4 11:2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五、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业:专业主项(声乐、键盘或器乐作品1-2首)、视唱、模唱(单音及旋律)、乐理(笔试)、练耳(笔试)、专业副项。

  舞蹈学专业:舞蹈片断(自编)、舞蹈模仿、舞蹈基本动作(考官指定)、形体条件、模唱(单音及节奏)、专业副项。

  六、报名考试日程表

城市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月4日-5日
1月6日-10日
包头市
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1月10日-11日
1月12日-13日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分别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以及有关省(市)招生规定执行。

  八、专业成绩的考核与划线办法

  1、专业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专家小组进行测评,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的计分办法,综合评定最终成绩;原始成绩以百分计(专业副项除外),最终总成绩按结构比例折算,各专业总分均为305分。

  音乐学(声乐、钢琴、器乐方向)专业:专业主项60%、视唱5% 、模唱5%、练耳15%、乐理15%、专业副项附加5分。

  舞蹈专业:舞蹈片段40%、舞蹈模仿15%、舞蹈基本功25%、形体条件15%、模唱5%,专业副项附加5分。

  2、成绩公布与划线: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分别按总分划线,其中音乐学按声乐、键盘、器乐三个专业方向划定专业成绩分数线,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4倍,且一律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从2012年5月中旬开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信息和成绩有误,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3993074),由我校负责在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音乐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录取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九、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音乐学、舞蹈学本科专业凡取得我校音乐类相应专业(方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教育专科专业承认其他院校音乐类相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我校承认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12年本省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十、学费标准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本科专业为7000元/学年,音乐教育专科专业4500元/学年。

  十一、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0472-3993074       联系人:徐老师

  音乐学院:  0472-3993480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包头师范学院音乐楼

  包头师范学院网址:www.bttc.cn或www.bt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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