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
录入时间:2012/1/4 8:5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三)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美术类 |
声乐、器乐类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 | |
1月12日 |
上午 |
素 描
8:30—11:30
速 写
11:30—12:00 |
演唱 演奏
视唱
8:30—12:00 |
面 试
8:30—12:00 |
面 试
8:30—12:00 |
下午 |
色 彩
14:30--17:30 |
演唱 视唱
14:30—17:30 |
面 试
14:30—17:30 |
| |
1月13日 |
上午 |
|
听写 乐理
9:00—10:30 |
面 试
8:30—12:00 |
|
2012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四)有关说明
1.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2.考生在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可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在1月20日后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3.所有经审查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http://ea.hainan.gov.cn/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给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5.考生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五)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点将采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测,考生如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的物品进入考场将视为违规。考生应自行将个人物品放置在考场外,考点不承担保管责任;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美术类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不得在试卷上涂画试题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3.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或绘画,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或绘画,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4.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