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在线 >> 音乐联考 >> 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6 11:1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8、表演(影视表演)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故事、寓言中任选一),100分;

  ②声乐(演唱歌曲一首,通俗、民族、美声风格不限),100分;

  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100分;

  ④表演(即兴表演),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美术类专业:按照投档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文科考生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

  2、非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swun.cn) 查询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网上自行打印《西南民族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通知单》,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学校不再邮寄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的数据我校将及时上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