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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省外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1/9 10:1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七、政审、体检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有关招生规定办理。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3、录取原则:填报我院志愿并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文化控制线的线上考生,我院将分专业自主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中澳班)、艺术设计(中韩班)按照结构分录取(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按照结构分录取(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其他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相关专业录取英语限分原则同省内部分)。

  4、被录取者,由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及文化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院地址: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4233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联系电话:0531-86522028

  网址:http://www.sdca.edu.cn

  附件一:2012招生专业考试表——省外部分.xls

  附件二:2012年美术类专业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xls

  附件三:2012年非美术类专业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xls

山东艺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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