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我院音乐与舞蹈学是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本学科的办学历史始于1960年9月,1994年开始招收音乐学本科专业学生,2002年开始招收舞蹈学本科专业学生。2006年被批准招收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2012年开始招收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2013年被批准招收学科教学(音乐)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经过半个多世纪积累和建设,本学科点在音乐教育与教学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研究、民间舞蹈文化与舞蹈教学研究等方向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
本学科点有硕士生导师11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5人,拥有江西省首届文化艺术学科带头人1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
本学科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建有省内领先的现代化多功能音乐教学楼群,建筑面积达 22000 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资产价值1000多万元,专业图书1万余册及音像资料5000多张(盒)。
本学科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学科研究项目等课题50余项,在《中国音乐学》、《北京舞蹈学院学报》、《人民音乐》、《音乐艺术》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近100篇,出版专著10余部;国家级、省部级以上专业竞赛奖励20余项。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时,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2、缴费、照相、现场确认报考信息:2012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并由报考点采集图像信息;
3、选择以在职形式攻读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栏内填写“在职攻读”字样;
4、2011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