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学生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前30%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得出新的名次排序。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排序成绩=前三年平均成绩×60%+专业考核×40%。
获得学院推免资格的学生,分为推荐校内和推荐校外两类,其中推荐校内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推荐至校外的为“学术型”。根据上述排序规则确定各专业学生的排序顺序之后,如果在专业分配指标名额内有推荐校内、推荐校外、“学术型”和“专业型”数种情况,排序在前的学生有优先选择权。
四、考核
1.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组织与实施
考核由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由各学科组织实施,考核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现象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考核方式由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构成,均实行百分制,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在三种考核方式中有所侧重。
五、推荐相关单位
1.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信部直属高校、国防院所、中电集团、科研院所;
2.省部属专业艺术类高校、省部属综合类高校、省部属师范类高校;
3. 教育部《2007年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名单》中所列高校,教育部〔2008〕16号 《关于确定中央美术学院等32所高校为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等学校的通知》所列高校等。
六、凡由外校推荐至我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七、未尽事项由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实施。
附件下载:
艺术学院2013届本科生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doc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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