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限报三个专业方向(含主报和兼报),多报无效,如果考生所报考的三个专业方向在考试时间上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②键盘乐器演奏中的钢琴演奏与钢琴艺术指导初、复试均同考场考试,考试内容与要求相同,二者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单报按一个专业方向收费,兼报按两个专业方向收费;
③各专业方向考试曲目的填写顺序必须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曲目的顺序填写;
④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指挥、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专业方向专业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⑤视唱、听写、乐理科目分别按A、B、C三个类别进行考试,具体见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与内容;
⑥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演唱(民族声乐、美声)方向外,专业考试分初、复试进行的其他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初、复试曲目均不得重复;
⑧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试日程安排” 栏目中另行公布。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七、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演奏、演唱、指挥类考试科目均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1、音乐教育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声乐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2首〔考生自备仅存有本场考试曲目的钢琴伴奏CD一张,也可清唱,不另配(带)伴奏人员;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2)钢琴演奏:自然大调、和声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练习曲1首(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乐曲1首(含音乐会练习曲);
(3)朗诵短文(诗)1篇(首);
(4)加试:舞蹈或其它一种乐器演奏(钢琴除外),加试为考生自愿参加的考试科目,是否加试由考生自主选择,加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加试成绩х3%”计入百分制的专业结构成绩。
(5)视唱、听写、乐理。(C类)
专业结构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声乐41%+钢琴41%+朗诵3%+视唱3%+听写6%+乐理6%+加试计分。
结构总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结构成绩70%。
2、音乐学理论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2)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
(3)面试:器乐演奏1首(乐器不限),演唱1首(体裁风格不限),回答问题(内容限于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4)听写、乐理。(C类)
专业结构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中外音乐基础知识30%+音乐文论写作30%+器乐演奏10%+演唱10%+回答问题10%+听写6%+乐理4%。
结构总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结构成绩50%。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