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国家计划生(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托代培生及自筹经费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委托代培生及自筹经费生,包括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10 个专业学位。
我们热忱欢迎您报考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在2.8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二)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