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长安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013年高考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原则计划如下: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特长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志愿可在我校2013年各省实际投放的一本批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选择填报,我校可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但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相同。 原则上合格考生可在我校录取线下延20分但不低于一本线范围予以录取。
其他事宜详见:《长安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