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政策
1.优录政策
我校对取得艺术特长生优录对象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考生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
(1)测试等级为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如达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即予以录取。在专业安排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江苏省加10分安排专业)。
(2)测试等级为合格的学生,高考成绩如达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可在我校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江苏省考生可在我校1:1投档线下15分以内录取)。在专业安排时可加20分安排专业(江苏省加10分安排专业)。
注: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2.培养措施
我校设有艺术学院,学院下设音乐系、美术系和新闻传播学系;设有音乐表演(歌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环境设计等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美术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戏剧戏曲学和广播电视艺术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音乐、戏剧、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六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还设有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研究院和舞台美术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江苏省舞台美术协会挂靠我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艺术特长生进校后可选修艺术学院课程,辅修相关专业,艺术学院的琴房、舞蹈房、画室、计算机设计室等教学设施向艺术特长生开放。同时学校大学生艺术团下设舞蹈团、合唱团、乐队和主持人队,艺术特长生可优先进入相应团体参加校内外各项艺术实践活动。在校期间,艺术特长生成绩优异并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特殊培养。
六、其他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 84895554
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5-52117718、84895554
招办咨询电话:025-84892899
监督电话:025-84891546(招生监察办公室)
网址:http://zs.nuaa.edu.cn
八、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