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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2/1 21:5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浏览量:827
三、专业考试
1. 外省考点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①演唱或演奏(演唱或演奏的曲谱自备);②视唱。
2. 外省考点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3. 外省考点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专业考试科目: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
4. 外省考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普通话语音、专业素质(面试)、即兴表演(含形体测试)。
5.外省考点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①舞蹈(成品舞):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三选一(面试,自备音乐,时间2分钟)。②基础科目(基本功):软开度和技术技巧展示(面试,时间1分钟)。
6.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考试内容及体检要求:①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初试、复试)和体检;②面试内容包括(限初试合格者):形体五官(160分)、风度举止(100分)、动作反应(8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100分)、才艺展示(160分)等,面试成绩满分600分;考生面试合格后由中国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组织,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7.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寄发专业成绩单,考生可通过广西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文化考试
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专业成绩在本省校考排名前三名、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则按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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