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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五届教育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录入时间:2012/2/17 19:1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一、评选条件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措施得当,经费落实。

  (二)有方案、有计划、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材料,材料内容详实、准确、规范(所报材料一律A4纸打印)。

  (三)按时参加艺术节组委会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学校组织参加艺术活动人数比例达90%以上。

  (五)学校参加比赛项目不少于11项(必报项目必须参加,选报总项目不少于5项)。

  二、评选办法

  (一)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二)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学校评选。团体总分中学组前35%之内入围评选,按30%评选。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评选。 各县(市)及市内五区上报4所学校,其他各区上报2所学校参加市教育局优秀组织奖评选,由郑州市教育艺术节组委会审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