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草案)
录入时间:2012/2/20 10:3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重要提示:本简章(草案)依据粤招 [2012]1号文件精神编制,仅供考生及家长了解相关考试安排之用;待工作实施细则下发后,学校再发布正式简章!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 [2012]1 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院继续实行五年制高职(专科层次)提前招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的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备 注 |
英语教育 |
300 |
5000 |
750 |
|
音乐教育 |
90 |
6800 |
750 |
|
音乐教育(舞蹈) |
60 |
6800 |
750 |
|
美术教育 |
60 |
6000 |
750 |
不招色盲(弱)者 |
学前教育(英语) |
180 |
5000 |
750 |
|
表演艺术(音乐表演) |
60 |
6800 |
750 |
|
注: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住宿收费标准一般为750元/学年,具体收费根据住宿条件而定。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凡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其中报考了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艺术(音乐表演)等专业还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专业术科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2012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二)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艺术(音乐表演)等专业的专业术科考核标准和要求由我院制定。(考核内容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