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2年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简章(含音乐类专业)
录入时间:2012/2/20 11:2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3. 考试地点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
厦门 由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
广州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学生办公室 ( 以下简称联招办 ) 安排 ;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4. 答题方式
2012 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同一张 ( 套 ) 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为确保评卷顺利进行,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以免影响考试成绩。答题卡的样式见附件,样式只做参考,考试时的题号及答题空间将根据试题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
6 月中下旬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的顺序进行。我校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专业不同要求等,择优录取新生。
被我校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 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
五、其它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 ( 祖国大陆 ) 学生相同。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 ( 网址: http://www.ecogd.edu.cn ) 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还可在 “ 内地 ( 祖国大陆 ) 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www.gatzs.com.cn ) 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该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询服务。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电话: +86 (0)592 - 2188888
传真: +86 592 (0)592 - 2180256
网址 : http://zsb.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