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2年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2/20 15:11: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今天的附中,已成为一个以教学为中心,集演出、创作、科研为一体的,有中国特色并具有国际影响的中等音乐专科学校,被人们赞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全体师生员工正遵循着“尚德、博学、精艺、砺志”的精神,向着更高的目标攀登,为把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建成世界一流的专业音乐学校而努力奋斗。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2年招生简章
招生名额:105名(暂定)
招生专业、年级表
专业 | 年级 | |
键盘乐器演奏 | 钢琴 | 初一、高一 |
手风琴 | 初一至高一 | |
管弦乐器演奏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含民乐大提琴)、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竖琴。 | 初一至高一 (小提琴专业只招收初一、高一考生;) |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打击乐(含民族打击乐)。 | 初一、初二、高一 | |
中国乐器 演奏 | 二胡、板胡、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中阮、箜篌、三弦、笛子、管子、唢呐、笙 | 初一至高一 (二胡、古筝、扬琴、琵琶专业只招收 初一、高一考生) |
作曲与 音乐理论 | 作曲 | 初一、高一 |
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 | 高一 | |
音乐学、指挥 | 高一 | |
音乐教育 | 初一 | |
声乐 |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高一 |
乐器修造 | 提琴制作 | 高一 |
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在校小学六年级、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年级的专业。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
3.专业条件:
1. 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演奏专业考生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型,嘴型等。
2.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理论专业考生须初步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并在音乐创作、音乐评论等某方面有一定专长,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3.声乐演唱专业考生: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形象端庄,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青年,年龄可放宽到18周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