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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2/2 11:25: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专业测试内容:

  表演艺术:专项测试(分曲艺、戏曲、影视不同方向,考生选择其中一个方向参加专项测试)、自选题目表演、命题表演、才艺展示。

  主持与播音:吐字发音、命题朗诵、才艺展示等。

  音乐表演:专项测试(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音乐素质测试(听音、视唱)。

  舞蹈表演:舞蹈专项测试、即兴舞蹈、节奏测试。

  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考试时间:初试2012年3月24日 复试2012年3月25日

  报名需知:

  一、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凡统(联)考测试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二、如遇不允许我校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 三、我校表演艺术(曲艺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专业只承认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四、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录取原则:

  一、学院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无男女生比例。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组织艺术类统(联)考测试的专业,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与专业课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三、对于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专业,在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四、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按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艺术类学生8000元/年,普通类学生5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