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章程
录入时间:2012/2/2 13:1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具有学习本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发音器官疾病;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具有学习本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普通话语音准确,有较强的写作编创能力、影片分析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
四、河南省考生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使用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
五、其他省份考生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省辖市招办核发的“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交同底版免冠正面二寸照片5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其户口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二)考试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初试
(1)自备新闻稿件播报(1分钟左右); (2)自备文学作品朗读(2分钟左右)。
2.复试
(1)指定文字稿件朗读;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2分钟左右);
(3)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考生的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给出回答)。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笔试(满分200分)
(1)材料作文(50分)
(2)影视作品分析(100分)
(3)文学常识(30分)
(4)影视常识(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