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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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招生方案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 [2012]1 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院继续实行五年制高职提前招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的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备 注 |
英语教育 |
300 |
5000 |
750-900 |
|
音乐教育 |
90 |
6800 |
750-900 |
|
音乐教育(舞蹈) |
60 |
6800 |
750-900 |
|
美术教育 |
60 |
6000 |
750-900 |
不招色盲(弱)者 |
学前教育(英语) |
180 |
5000 |
750-900 |
|
表演艺术(音乐表演) |
60 |
6800 |
750-900 |
|
注: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住宿收费根据具体住宿条件而定。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凡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其中报考了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艺术(音乐表演)等专业还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专业术科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150分,三科总分450分。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2012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二)专业术科考试内容:
1、英语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英语)专业不设专业术科考试。
2、美术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内容包括素描、色彩和基础美术常识。
3、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如下:
(1)声乐、钢琴、舞蹈,其中声乐为必考项目,钢琴、舞蹈可选考其中一项:70分;
(2)模唱和节奏模仿:30分。
考场不设现场伴奏,请自备CD伴奏碟;考场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4、表演艺术(音乐表演)专业术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如下:
(1)声乐、器乐(含钢琴)(选考其中一项):70分;
(2)模唱和节奏模仿:30分。
考场不设现场伴奏,请自备CD伴奏碟;考场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5、音乐教育(舞蹈)专业术科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如下:
(1)自选舞蹈片段表演(25分):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2)基本素质测试(25分):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3)模仿测试(20分):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
(4)即兴表演 (15分):监考老师播放音乐两遍,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5)三选一(15分):声乐、钢琴、器乐选考一项。
考试说明:①第1、5项单独测试,学生自己提前准备;②第2、3、4项分10人一组集体面试,由考场监考老师统一安排;③考试必须穿练功服(自选舞蹈可以穿演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