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音在线 >> 音乐联考 >> 伊犁师范学院2012年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学院2012年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录入时间:2012/2/24 0:28: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九、录取规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按照择优录取、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4.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十、录取待遇

  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4.中国建设银行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5.新疆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年。

  7.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9.学院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补助金,每年资助金额50多万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10.学院每年设有20万元“营建·阳光”奖、助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

  十一、收费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推荐阅读:《全国高考新疆区高校音乐校考报名考试录取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