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12年招生简章(NEW)
录入时间:2012/2/29 17:06: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5.键盘乐器演奏专业
(1)钢琴:
a.奏鸣曲一首
b.大型或中性乐曲一首(中外不限)
(2)手风琴:乐曲两首
(3)双排键电子琴:中外乐曲各一首
6.现代乐器演奏专业
(1)古典吉他:乐曲两首
(2)萨克斯:乐曲两首
(3)电吉他、电贝司:乐曲两首
(4)现代打击乐:爵士鼓乐曲一首;在有旋律的乐器上(玛林巴、钢琴均可)演奏乐曲一首
7.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小学毕业生)
(1)身体条件考察;舞蹈表演(3分钟以内,舞种、题材不限)
(2)命题小品(用舞蹈形式表现)
(3)模仿打节奏
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专业须背谱演唱演奏。复试加试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包括:音程、音组、和弦、节奏、曲调听辨与模唱及新谱视唱。
舞蹈专业女生需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穿吊带体操服、练功软鞋。自备舞蹈伴奏CD光盘。
手风琴、西洋管弦乐、竖琴、声乐、中国乐器、古典吉他、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专业复试可重复一首初试曲目。
八、文化课考试
1.考试科目:小学毕业生和初中一年级在校生考语文、数学;初中应届毕业生和高一在校生考语文、数学、外语。
2.考试范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大纲》
3.考试办法:天津市初中应届毕业考生参加6月份举行的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统一考试。其他类别的考生参加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4.办理文化考试手续的时间、考试日期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前我校开设文化课补习班。
九、政审、体检
政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和市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执行。体检日期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十、录取
在市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中专招生处具体组织实施。
在考生政审、体检合格,专业、视唱练耳考试、文化课各科考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经专业平衡,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